关于组织申报2008年度第一批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资质确认的通知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08-4-23 9:20:09  点击数:160
 

各镇(街道)科技办、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省委、省政府确立的率先建设创新型省份的战略目标,大力弘扬省委、省政府倡导的“创新、创业、创优”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民营经济最佳成长区,积极促进全市民营科技企业的发展,根据江苏省科技厅要求不断推进民营科技企业的创新和发展,以及《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条例》的有关规定。2008年度第一批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资质确认即日开始申报和办理。

    现将申报2008年度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资质确认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资质确认,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

    2.由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自筹资金、自愿结合、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3.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政策及其发展方向,主要从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以及新产品研究、开发、生产、经营业务;

    4.实际生产经营时间满一年以上;

    5.从业人员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20%以上;

    6.拥有专利或者专有技术;

    7.企业技术性收入和科技成果产业化产品销售收入占企业全年营业收入的50%以上;或者技术性收入占全年总营业收入的20%以上;

     8.企业用于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各项费用支出占企业全年总营业收入的2%以上;

     9.有健全的组织机构,明确的章程;有严格的技术、财产管理制度和与业务规模相适应的生产、经营场所和设施。

    二、申请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资质确认的企业需提供下列材料:

    1.《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资质确认申请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4.企业章程;

    5.从业人员情况说明,有关人事关系、在职情况的证明材料;

    6.专利、专有技术的证明材料;

    7.企业上年度财务决算报表、收入构成明细表;

    8.从事"四技"活动的民营科技企业需提供《江苏省技术贸易机构资质证书》复印件;

9.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财政、税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三、各镇(街道)任务分解表

镇(街道)

申报企业数(个)

堰桥街道

3

前洲镇

3

玉祁镇

3

洛社镇

4

钱桥街道

4

阳山镇

3

开发区

3

    四、各镇(街道)科技办在组织申报中,对凡是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2份(附: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资质确认申请表电子版本),于2008年5月10日前汇总后送区科技局管理科,由市有关部门审核后,报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协会组织专家评审、并经有关部门审核后,对符合确认条件的企业,由江苏省科学技术厅备案,并颁发《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证书》。

:《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资质确认申请表》电子版表格请在“无锡科技信息网”下载中心查询下载。

联系人:陈培

电话:83597000-7406

E-MAIL:hskjjcp@yahoo.com.cn

无锡市惠山区科学技术局

                                   2008年4月9日

相关附件: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资质确认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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